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根据汕机编[2008]30号文件,汕尾市人才交流中心更名为汕尾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加挂市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办公室牌子),从2008年10月10日起启用“汕尾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印章一枚,原“汕尾市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同时作废。
汕尾市人才服务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