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工作,方便毕业生,根据毕业生平时询问的有关问题,我们汇集成如下问答:
1、现在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如何?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毕业生的就业以“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为指导思想。各地要加强就业指导,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和用人单位的用人理念,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成长、事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关系,走艰苦创业、自主择业的成长之路,鼓励毕业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2、毕业生报到必须带齐什么证件?
普通高中等院校的毕业生的报到按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本科、专科的毕业生报到凭学校发放的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汕尾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办公地址:汕尾市政府办公楼二楼226号,电话:0660/3371376);在省外就读的我市生源中专毕业生,必须带上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在省内就读的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除了带齐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以外,还要带来当年广东省招生办录取的招生花名册的复印件(向毕业生的就读学校索取、复印并签章、密封),然后由我处核发报到证。
3、毕业生的报到、改派、就业、户口迁入等手续,具体在哪里办理?
市人事局是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业务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承办。我市的毕业生报到程序是,首先到汕尾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登记(如本人有要求或父母在市直单位工作的,可允许其报到证及学生档案暂留在本中心或人事代理),然后各自回所在的县(市、区)人事局报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均在各县(市、区)政府内办公〈各县(市、区)负责毕业生报到的办公电话:海丰:6600122;陆丰:8821147;城区:3372943;陆河:5517638;红海湾试验区:3437718;华侨区:8251563〉。
4、毕业生的户口怎么样办理落户?
毕业生的报到证、档案暂留或在本中心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户口要求落在本中心的(中心集体户在市城区中区派出所),办理程序:报到证、档案暂留或人事代理在本中心的,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落户证明(同时本人带齐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相片),到市公安局户口办证大厅、中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回各县(市、区)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在县所在的(市、区)人事局、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5、毕业生报到后,档案怎么办?
毕业生本人在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以后,本人的学生档案由所在的毕业学校通过邮局传递寄给我处,然后,我们根据毕业生本人的报到去向转到各县(市、区)人事局(暂留或人事代理在本中心的,档案也随之留在本中心)。也就是说,本人只管负责报到,档案具体由人事部门转递。
6、我们(毕业生)要去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请问办公地点在哪里?办公时间是什么时候?
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办公地址在市政府办公楼2楼226号。办公时间,具体按照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不上班。
7、如果本人有事到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到吗?
如果因各种原因,毕业生本人无法亲自来报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但必须带齐相关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