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人员
办理验证、调档的通知
各位入围考生:
凡体检合格的考生(2008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都应于5月30日前持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市政府办公楼226室)办理毕业证验证手续。
属2008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与省就业指导中心或院校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应于5月30日前持应往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其中,报考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人大办、市检察系统、汕尾地税系统、汕尾工商系统等单位的并已在国有单位就业(工作)的考生,请于5月30日前到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市政府办公楼412室)办理调档手续。
汕尾市人事局
2008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