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鉴于社会上假文凭的泛滥,为杜绝此类不法现象,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方便持有毕业证的人员在向用人单位求职、报考公务员、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考试时使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 [2002]4 号文《关于转发 〈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经省高等院校学历认证中心授权,在我局人才交流中心设立学历鉴定申办点,从即日起提供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鉴定认证经常性业务。通过学历鉴定,省学历认证中心将出具对该毕业证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鉴定结果,取得省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毕业证可在省教育网上提供查询(如本人另有要求的可办理在
国家教育网上查询),方便用人单位及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直接查证其学历的真假。
一、学历鉴定申办方法
1 、鉴定范围:全国范围内(含国外)属国民教育系列的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含成教、自考、函授、网络教育、军事院校等 )。
2 、受理对象:用人单位或个人。
3 、申办学历(学位)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 A4 纸规格的复印件、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4 、认证时间:人才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后原件退还。从受理之日起 10 — 15 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认证工作,最后由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学历证书鉴定证明领取时间,请留意汕尾人才网(网址: www.shanweirc.com.cn )。
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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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院校 |
学历 |
收费标准(每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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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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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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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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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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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院校 |
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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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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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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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140 |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地址
学历认证业务具体由人才中心承办。
电话: 0660-3371376 ,传真: 0660-3363130 。
地址:市政府办公楼 224 号。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